辽阳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委托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辽阳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无机危险废物投加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辽阳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辽阳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无机危险废物投加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位于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大窑镇上缸窑村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厂内,本项目依托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土地及生料站设备,新建处置车间及贮存库,新建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同时配置相应的废气收集、净化设备,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年处置无机危险废物15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阳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国斌
联系电话:182355728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4-6777745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下方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辽阳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